为进一步推动动漫产业的发展,厦门国际动漫节组委会承办,将于2011年11月4日至11月7日在中国厦门市举行厦门国际动漫节。厦门国际动漫节内容包括“金海豚”动画作品大赛、厦门动画讲坛、动画放映周等主要活动内容及动漫作品与技术展示会、cosplay表演、电子竞技比赛等系列配套活动。
厦门国际动漫节“金海豚”动画作品大赛是一项由政府、业界、学界支持的中国动画界最权威、影响面最广的赛事之一。通过中外动画作品交流评比,挖掘国内优秀动画作品和人才,促进中国原创动画的发展。在此基础上,以“托举动画精品,众论产业风云”为口号,力争把“金海豚”动画作品大赛打造成国际知名奖项,使厦门成为世界级动画胜地,并以此为平台,使世界优秀动画作品走进中国,让中国优秀动画作品走向世界。
“金海豚”动画作品大奖赛评审在突出动画作品国际化交流的同时,坚持专业化的评审标准,立足国内,放眼全球;鼓励原创作品,挖掘新生力量,推动中国动画产业和谐发展。
本次比赛对于演示动画,实验动画和手机动画这一新兴事物的发展也有着巨大的推动作用,一方面以此使“泛动画”的概念深入人心,另一方面也为极度缺乏人才的动画行业寻找新生血液和力量。
作为中国文化创意产业业界人士交流与合作的平台,我们相信此次大赛将成中国动画史上一次意义深远的活动,让国内动漫业参与国际发展与交流,让中国的动漫事业在世界上闪耀光辉。
“金海豚”动画作品大赛
- 2011年4月1日 公布征集作品范围,大赛章程和细则;
- 2011年4月8日-8月31日 接受国内外参赛作品报名;
- 2011年9月1日-9月15日 参赛作品预选和初选;
- 2011年9月18日 公布进入终评作品名单;
- 2011年9月20日-9月30日 入围作品终评;
- 2011年11月6日晚(待定) “金海豚”奖颁奖典礼,公布获奖作品。
组织机构
主办单位:厦门国际动漫节组委会
金海豚奖项设置
2011年“金海豚”奖设十个奖项,具体奖项设置如下:
类别
奖项名称
奖金(万)
提名奖(万、各两名)
境内组
最佳影视动画长片
30
10
最佳电视系列动画片
20
5
最佳商业动画
15
5
最佳科普教育动画
15
5
最佳手机动画
15
5
最佳手机漫画
15
5
最佳动画短片
5
3
厦门创新奖
30
10
合计
241
境外组
最佳动画短片
5
3
最佳电视系列动画片
20
5
合计
41
共计
282
说明:1. 境内组“最佳影视动画长片”、“最佳电视系列动画片”、“最佳商业动画片”、“最佳科普教育动画片”、“最佳手机动画”、“最佳手机漫画”、“厦门创新奖”等奖项限于企业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作室参赛。
2.组委会可根据评委会建议来调整奖项设置,并于官方网站公布。
3.获奖者将获得“金海豚”奖奖杯、证书、奖金。
4.与奖金相关的个人所得税由组委会代扣代缴。
评选流程
- 2011年4月1日 公布征集作品范围,大赛章程和细则;
- 2011年4月8日-8月31日 接受国内外参赛作品报名;
- 2011年9月1日-9月15日 参赛作品预选和初选;
- 2011年9月18日 公布进入终评作品名单;
- 2011年9月20日-9月30日 入围作品终评;
- 2011年11月6日晚(待定) “金海豚”奖颁奖典礼,公布获奖作品。
2011年“金海豚”奖作品参赛作品分为:
1.影视动画长片奖:征集内容为影院制作且时长不低于60分钟。
2.电视系列动画片奖:征集内容为相关分成若干集拍摄的动画电视片。
3. 商业动画片奖:征集内容为集合多种商业元素的用动画形式表现的演示动画、广告动画、动画MTV、游戏开场动画等。
4.科普教育动画奖:征集内容为表现科学技术、科学题材知识的动画片;用动画形式表现且用于教学的课件。
5.手机动画奖:征集内容为专门为手机播放而创作的动画作品。时长30秒-5分钟之间。
6.手机漫画奖:征集内容为专门为手机播放而创作的漫画作品。作品形式、种类不限。
7.动画短片奖:征集内容为30秒以上,30分钟以下的动画叙事片。包括网络动画。
8.厦门创新奖:征集内容为仅限于内容有关于海西“经济与文化建设”的动画作品参赛。
参赛报名
“金海豚”奖动画作品大奖赛参赛报名表
请先在网上填写报名表单,并打印所生成WORD,然后将WORD以及作品光盘,寄送到“金海豚”奖组委会。
(地址:厦门市软件园观日路33号608 邮编:361008 电话:0592-5953919 5953956)。
动画作品大赛颁奖典礼暨动漫节闭幕式
时间: 拟定2011年11月6日 晚
地点: 待定
规模: 800人
参加人员:国家、省相关部委领导,市政府主要领导,世界动画协会(ASIFA)各分支代表,
特邀嘉宾,入围作品制作人。
播出渠道:国内主流电视媒体及主要互联网站
相关活动:
入围大赛作品展映。
获奖者将获得由大赛组委会颁发的奖杯、奖金和荣誉证书。
因故无法前来领奖的国内、外获奖者,可授权他人代为领奖。
授权他人的,应向组委会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;
组委会将邀请部分进入复赛的选手作为嘉宾参加颁奖典礼,旅费食宿自理;
在获奖者本人同意的前提下,组委会将安排媒体专访。
大赛官网:
附件:
2011年厦门国际动漫节"金海豚奖"章程.doc
2011年厦门国际动漫节"金海豚奖"参赛细则.doc